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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都网-海峡都市报讯(N见习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丽贞)昨日,借钱记者从莆田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,偷手年仅17岁的机盗陈小晴(化名)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刑1年,导演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骗局
说起陈小晴的借钱身世,难免会让人同情。偷手出生一个月左右,机盗她就被亲生父母遗弃,导演幸好得到了养父母的骗局疼爱,可是借钱好景不长,小晴的偷手养父母因车祸相继离世。
15岁的机盗小晴只得辍学到城厢区某服装店当导购员。两年后,导演陈小晴有了经营服装店的骗局经验,于是萌生了开一间自己的服装店的梦想,可是手头资金有限,有再大的激情也无济于事。
2011年4月9日16时许,陈小晴到城厢区一服装店购买衣服时,看到柜台上有部苹果牌2代手机,顿生邪念,顺手偷走了手机。
回到家中,小晴发现手机里的QQ可以直接登录,于是,小晴打算好好“利用”这部手机,为自己的服装店“集资”。
当天傍晚6点多,陈小晴登录了手机主人的QQ,向在线好友小黄发送消息,称自己的父亲患脑萎缩急需钱治疗,欲借款一万元。
小黄说需回家拿现金。见对方同意借钱,小晴立即改口,将借款金额提高到两万,并约定在城厢区某银行门前取钱。没想到,谨慎的小黄随后电话联系QQ主人,发现被骗,立刻报了警。警方“守株待兔”,把小晴抓捕归案。